《闲情偶寄·饮馔部》

清·李渔

  李渔(1611~1679年),清代戏曲理论家、戏剧作家。字笠鸿、谪凡,号笠翁,浙江兰溪人。著有传奇《比目鱼》、《风筝误》等10种、小说《十二楼》等15篇和《闲情偶寄》等多种著作。
  《闲情偶寄》为李渔重要著作之一。内容包含戏曲理论、饮食、营造、园艺、养生等。在中国传统雅文化中享有很高声誉,被誉为古代生活艺术大全,名列“中国名士八大奇著”之首。
  《闲情偶寄》中的“饮馔部”,是李渔讲求饮食之道的专著。他主张于俭约中求饮食的精美,在平淡处得生活之乐趣。其饮食原则可以概括为24字诀,即:重蔬食,崇俭约,尚真味,主清淡,忌油腻,讲洁美,慎杀生,求食益。这正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饮食的美的追求。《闲情偶寄》文字清新隽永,叙述娓娓动人,读后留香齿颊,余味道无穷。周作人先生对此书推崇备至,认为本书唯一缺憾中在于没能涉及老年生活,否则必有奇文妙论。总之,《闲情偶寄》不仅熏陶、影响了周作人、梁实秋、林语党等一大批现代散文大师,开现代生活美文之先河,而且对我们今天提高生活品位、营造艺术的人生氛围仍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蔬食第一

  ……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①,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跛②。是犹作羲皇之民③,鼓唐虞之腹④,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果,是则谬矣。吾辑《饮馔》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俭,一以复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兹在兹,而不忍或忘者矣。

【注释】
① 草衣木食:以草为衣,以木为食。
② 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跛:羊,代表肉食。全句意为:不使腹中蔬菜受肉腥践踏。
③ 羲皇:即伏羲氏,古传说中“三皇”之一。
④ 唐虞:即唐尧、虞舜,皆为古传说中的“五帝”。

  论蔬食之美者,曰清,曰洁,曰芳馥,曰松脆而已矣。不知其至美所在,能居肉食之上者,只在一字之鲜。《记》曰:“甘受和,白受采。”①鲜即甘之所从出也,此种供奉,惟山僧野老躬治园圃者,得以有之,城市之间卖菜佣求活者,不得与焉。
  然他种蔬食,不论城市山林,凡宅旁有圃者,旋摘旋烹,亦能时有其乐。至于笋之一物,则断断宜在山林,城市所产者,任尔芳鲜,终是笋之剩义。此蔬食中第一品也,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将笋肉齐烹,合盛一簋,人止食笋而遗肉,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购于市且然,况山中之旋掘者乎?
  食笋之法多端,不能悉纪,请以两言概之,曰:“素宜白水,荤用肥猪。”茹斋者②食笋,若以他物伴之,香油和之,则陈味夺鲜,而笋之真趣没矣。白煮俟熟,略加酱油;从来至美之物,皆利于孤行,此类是也。以之伴荤,则牛羊鸡鸭等物,皆非所宜,独宜于豕,又独宜于肥。肥非欲其腻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笋则不见其甘,但觉其鲜之至也。烹之既熟,肥肉尽当去之,即汁亦不宜多存,存其半而益以清汤。调和之物,惟醋与酒。此制荤笋之大凡也。
  笋之为物,不止孤行并用各见其美 ,凡食物中无论荤素,皆当用作调和。菜中之笋与药中之甘草,同是必需之物,有此则诸味皆鲜,但不当用其渣滓,而用其精液。疱之人善治具者,凡有焯笋之汤,悉留不去,每作一馔,必以和之,食者但知他物之鲜,而不知有所以鲜者在也。
  《本草》中所载诸食物,益人者不尽可口,可口者未必益人,求能两檀其长者,莫过于此。东坡云:“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不知能医俗者,亦能医瘦,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

【注释】
① 甘受和,白受采:出自《礼记》,意为甘美的的东西容易调味,洁白的东西容易着色。
② 茹斋者:吃斋饭素食的人。茹:吃。

蕈①

  求至鲜至美之物于笋之外,其惟蕈乎?蕈之为物也,无根无蒂,忽然而生,盖山川草木之气,结而成形者也。然有形而无体,凡物有体者必有渣滓,既无渣滓,是无体也。无体之物,犹未离乎气也。食此物者,犹吸山川草木之气,未有无益于人者也。
  其有毒而能杀人者,《本草》云以蛇虫行之故。予曰:不然。蕈大几何,蛇虫能行其上?况又极弱极脆而不能载乎!盖地之下有蛇虫,蕈生其上,适为毒气所钟,故能害人。毒气所钟者能害人,则为清虚气所钟者,其能益人可知矣。世人辨之原有法,苟非有毒,食之最宜。此物素食固佳,伴以少许荤食尤佳,盖蕈之香有限,而汁之鲜味无穷。

【注释】
① 蕈:伞菌一类植物,无毒的可供食用,如香茹、蘑菇。

莼①

  陆之蕈,水之莼,皆清虚妙物也。予尝以二物作羹,和以蟹之黄,鱼之助,名曰:“四美羹”。座客食而甘之曰:“今而后,无下箸处矣!”

【注释】
① 莼:又称:“莼菜”、“水葵”,水生宿根草木植物,春夏采的嫩叶可做“莼羹”,味鲜美。明代袁中郎有文记莼说:“其根如荷,其叶微类初出水荷钱,其枝丫如再珊瑚,而细又如鹿角菜,其冻如冰,如白胶,附枝叶间,清液冷冷欲滴。其味香粹滑柔,略如鱼髓蟹脂,而清轻远胜。半日而味变,一日而味尽,比之荔枝,尤觉娇脆矣。”

  世人制菜之法,可称百怪千奇,自新鲜以至于腌糟酱腊,无一不曲尽奇能,务求至美,独于起根发轫①之事缺焉不讲,予甚惑之。其事维何?有八字诀云:“摘之务鲜,洗之务净。”务鲜之论,已悉前篇。
  蔬食之最净者,曰笋,曰蕈,曰豆芽;其最秽者,则莫如家种之菜,灌肥之际,必连根带叶而浇之;随浇随摘,随摘随食,其间清浊,多有不可问者。洗菜之人,不过浸入水中,左历数漉,其事毕矣。熟知污秽之湿者可去,干者难去,日积月累之粪,岂顷刻数漉之所能尽哉?故洗菜务得其法,并须务得其人。以懒人、性急之人洗菜,犹之乎弗洗也。
  洗菜之法,入水宜久,久则干者浸透而易去;洗叶用刷,刷则高低曲折处皆可到,始能涤尽无遗。若是则菜之本质净矣。本质净而后可加作料,可尽人工,不然是先以污秽作调和,虽有百和之香,能敌一星之臭乎?噫,富室大家食指繁盛者,欲保其不食污秽,难矣哉!
  菜类甚多,杰出者则数黄芽。此菜萃于京师,而产于安肃②,谓之“安肃菜”,此第一品也。每株大者可数斤,食之可忘肉味。不得已而思其次,其惟白下之水芹乎?予自移居白门,每食菜、食葡萄,辄思都门;食笋、食鸡豆,辄思武陵③。物之美者,犹令人第食不忘,况为适馆授餐之人乎?
  菜有色相最奇,而为《本草》、《食物志》诸书之所不载者,则西秦所产之头发菜是也。予以秦客,传食于塞上诸侯,一日脂车将发,见坑上有物,俨然乱发一卷,谬谓婢子栉发所遗,将欲委之而去。婢子曰:“不然。群公所饷这物也。”询之土人,知为头发菜。浸以滚水,拌之姜醋,其可口倍于藕丝、鹿角等菜。携归饷客,无不奇之,谓珍错中所未见。此物产于河西④,为值甚贱,凡适秦者皆争购异物,因其贱物之中,其可贵者不知凡几,焉得人人物色之?发菜之得至江南,亦千载一时之至幸也。

【注释】
① 起根发轫:轫,车闸;发轫,拉开车闸,车开始运行。其与“起根”同指事情刚开始,这里指制作菜肴的第一步:择菜和洗菜。
② 安肃:明代县名,治所在今河北徐水县。
③ 武陵:古代县名,治所在今之湖南常德市。
④ 河西:唐代方镇名,治所在凉州(今甘肃武威),辖境相当于今甘肃省河西走廊。

瓜茄·瓠芋·山药①

  瓜茄瓠芋诸物,菜之结而为实者也。实则不止当菜,兼作饭矣。增一簋菜,可省数合粮者,诸物是也。一事两用,何俭如之?贫家购此同于籴粟。但食之各有其法,煮冬瓜丝瓜忌太生,煮王瓜甜瓜忌太熟;煮茄瓠利用酱醋而不宜于盐;煮芋不可无物伴之,盖芋之本身无味,借他物以成其味者也;山药则孤行并用无所不宜,并油盐酱醋不设,亦能自呈其美,乃蔬食中之通材也。

【注释】
① 瓠芋:瓠,即瓠瓜,又叫“扁蒲”,俗称“葫芦”;芋,俗称“芋艿”、“芋头”。

葱·蒜·韭

  葱蒜韭三物,菜味之至重者也。能芬人齿颊者,香椿头是也;菜能秽人齿颊及肠胃者,葱蒜韭是也。椿头明知其香而食者颇少,葱蒜韭尽识其臭而嗜之者众,其故何欤?以椿头之味虽香而淡,不若葱蒜韭气甚而浓。浓则为时所争尚,甘受其秽而不辞;淡则为世所共遗,自荐其香而弗受。吾于饮食一道,悟善身处世之难。一生绝三物不食,亦未尝多食香椿,殆所谓“夷、惠之间”者乎?
  予待三物亦有差。蒜则永禁弗食;葱虽弗食,然亦听作调和;韭则禁其终而不禁其始,芽之初发,非特不臭,且具清香,是其孩提之心之未变也。

萝卜

  生萝卜切丝作小菜,伴之以醋及他物,用之下粥最宜,但恨其食后打嗳,嗳必秽气。予尝受此厄于人,知人之厌我亦若是也。故亦欲绝而弗食。然见此物大异葱蒜,生则臭,熟则不臭,是与初见似小人,而卒为君子者等也。虽有微过,亦当恕之,仍食勿禁。

芥辣汁①

  菜有具姜桂之性者乎?曰:有,辣芥是也。制辣汁之芥子,陈者绝佳,所谓愈老愈辣是也。以此拌物,无物不佳。食之者如遇正人,如闻谠论②,困者为之起倦,闷者以之豁襟,食中之爽味也。予每食必备,窃比于夫不撤姜也。

【注释】
① 芥辣汁:芥,芥菜类蔬菜,其茎有辛辣味,可制成芥辣粉和芥辣汁。
② 谠论:正直的言论。谠,正直。

谷食第二

  食之养人,全赖五谷①。使天上生五谷而不产他物,则人身之肥而寿也,较此必有过焉;保无疾病相煎、寿夭不齐之患矣。试观鸟之啄食粟,鱼之饮水,皆止靠一物为生,未闻于一物之外,又有为之肴馔酒浆、诸饮杂食者也。乃禽鱼之死,皆死于人,未闻有疾病而死,及天年自尽而死者,是止食一物乃长生久视之道也。人则不幸而为精致腆所误②,多食一物,多受一物之损伤,少禁一时,少安一时之淡泊。其疾病之生,死亡之速,皆饮食太繁,嗜欲过度之所致也。此非人之误,天误之耳。天地生物之初,亦不料其如是,原欲利人口腹,孰意利之反以害之哉!然则人欲自爱其生者,即不能止食一物,亦当稍存其意,而以一物为君。使酒肉虽多,不胜食气,即使为害,当亦不甚烈耳。

【注释】
① 五谷:五种谷物,古时有多种说法,一般指稻、黍、稷、麦、豆。
② 精腆:精细美好。腆,丰厚、美好。

饭粥

  粥饭二物,为家常日用之需,共中机彀,无人不晓,焉用越俎者强为致词?然有吃紧二语,巧妇知之而不能言者,不妨代为喝破,使姑传之媳,母传之女,以两言代千百言,亦简便利人之事也。
  先就粗者言之:饭之大病,在内生外熟,非烂即焦;粥之大病,在上清下淀,如糊如膏,此火候不均之故,惟最拙最笨者有之。稍能炊爨者必无是事。然亦有刚柔合道,燥湿得宜,而令人咀之嚼之,有粥饭之美形,无饮食之至味者。其病何在?曰:挹水无度,增减不常为害也。其吃紧二语,则曰:“粥水忌增,饭水忌减。”米用几何,则水用几何,宜有一定之度数。如医人用药,水一钟或钟半,煎至七分或八分,皆有定数。若以意为增减,则非药味不出,即药性不存,而服之无效矣。
  不善执爨者,用水不均,煮粥常患其少,煮饭常苦其多。多则逼而去之,少则增而入之,不知米之精液全在于水,逼去饭汤者,非去饭汤,去饭之精液也。精液去则饭为渣滓,食之尚有味呼?粥之既熟,水米成交,犹米之酿而为酒矣。虑其太厚而入之以水,非入水于粥,犹入水于酒也。水入而酒成糟粕,其味尚可咀乎?
  故善主中馈者①,挹水时必限以数,使其勺不能增,滴无可减,再加以火候调匀,则为粥为饭,不求异而异乎人矣。
  宴客者有时用饭,必较家常所食者销精。精用何法?曰:使之有香而已矣。予尝授意小妇,预设花露一盏,俟饭之初熟而浇之,浇过稍闭,拌匀而后入碗。食者归功于谷米,诧为异种而讯之,不知其为寻常五谷也。此法秘之已久,今始告人。行此法者,不必满釜浇遍,遍则费露甚多,而此法不行于世矣。止以一盏浇一隅,足供佳客所需而止。露以蔷薇、香椽、桂花三种为上,勿用玫瑰,以玫瑰之香,食者易辨,知非谷性所有。蔷薇、香椽、桂花三种,与谷性之香者相若,使人难辨,故用之。

【注释】
① 中馈:《易经·家人》:“天攸遂,在中馈。”指妇女在家主持饮食等事。

  汤即羹之别名也。羹之为名,雅而近古;不曰羹而曰汤者,虑人古雅其名,而即郑重其实,似专为宴客而设者。然不知羹之为物,与饭相俱者也,有饭即应有羹,无羹则饭不能下,设羹以下饭,乃图省俭之法,非尚奢靡之法也。
  古人饮酒,即有下酒之物,食饭,即有下饭之物。世俗改下饭为“厦饭”,谬矣。前人以读史为下酒物①,岂下酒之“下”,亦从“厦”乎?
  “下饭”二字,人谓指肴馔而言,予曰不然。肴馔乃滞饭之具,非下饭之具也。食饭之人见美馔在前,匕箸迟疑而不下,非滞饭之具而何?
  饭犹舟也,羹犹水也;舟之在滩,非水不下,与饭之在喉,非汤不下,其势一也。且养生之法,食贵能消;饭得羹而即消,其理易见。
  故善养生者,吃饭不可无羹;善作家者,吃饭亦不可无羹。宴客而为省馔计者,不可无羹;即客而欲其果腹始去,一馔不留者,亦不可无羹。何也?羹能下饭,亦能下馔故也。近来吴越张筵②,每馔必注以汤,大得此法。吾谓家常自膳,亦莫妙于此。宁可食无馔,不可饭无汤。有汤下饭,即小菜不设,亦可使哺啜如流;无汤下饭,即美味盈前,亦有时食不下咽。
  予以一赤贫之士,而养半百口之家,有饥时而无谨日者③,遵是遁也。

【注释】
① 前人以读史为下酒物:《龙文鞭影》载:北宋诗人苏舜钦读《汉书》下酒。参见《酒经·酒艺·酒药方》。
② 吴越:古国名,现指浙江、江苏一带。
③ 有饥时而无馑日:意为吃不饱的时候却不会全天挨饿。“饥”、“馑”都是吃不饱肚饿的意思。

糕饼

  谷食之有糕饼,犹肉食之有脯脍。《鲁论》云①:“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制糕饼者,于此二句当兼而有之。食之精者,米麦是也;脍之细者,粉面是也。精细兼长,始可论及工拙。求工之法,坊刻所载甚详,予使拾而言之,以作制饼制糕之印板,则观者必大笑曰:笠翁不拾唾余,今于饮食之中,现增一副依样葫芦矣!冯妇下车②,请戒其始。只用二语括之,曰:“糕贵乎松,饼利于薄。”

【注释】
① 《鲁论》:《论语》,因孔子是鲁国人,故又称《鲁论》。
② 冯妇下车:冯妇,人名。《孟子》说:冯妇本来善搏虎,后改行为为善士。但见他人搏虎,忍不住奋臂下车。“士人们笑其不知止也”。

  南人饭米,北人饭面,常也。《本草》云:“米能养脾,麦能补心。”各有年裨于人者也。然使竟日穷年止食一物,亦何其胶柱口腹,而不肯兼爱心脾乎?予南人而北相,性之刚直似之,食之强横说似之。一日三餐,二米一面,是酌南北之中,而善处心脾之道也。但其食面之法,小异于北,而且大异于南。
  北人食面多作饼,予喜条分而缕晰之,南人之所谓“切面”是也。南人食切面,其油盐酱醋等作料,皆下于面汤之中,汤有味而面无味,是人所重者不在面而在汤,与未尝食面等也。予则不然,以调和诸物尽归于面,面具五味而汤独清,如此方是食面非饮汤也。所制面有二种,一是“五香面”,一曰:“八珍面”。五香膳己,八珍饷客,略分丰俭于其间。
  五香者何?酱也,醋也,椒末也,芝麻屑也,焯笋或煮蕈煮虾之鲜汁也。先以椒末、芝麻屑二物拌入面中,后以酱醋及鲜汁三物和为一处,即充拌面之水,勿再用水。拌宜极匀,擀宜极薄,切宜极细,然后以滚水下之,则精粹之物尽在面中,尽勾咀嚼,不似寻常吃面者,面则直吞下肚,止咀咂其汤也。
  八珍者何?鸡鱼虾三物之肉,使极干,与鲜笋、香蕈、芝麻、花椒四物,共成极细之末,和入面中,与鲜汁共为八种。酱醋亦用,而不列数内者,以家常日用之物,不得名之以珍也。
  鸡鱼之肉,务取极精,稍带肥腻者弗用,以面性见油即散,擀不成片,切不成丝故也。但观制饼饵者,欲其松而不实,即拌以油,则面之为性可知已。鲜汁不用煮肉之汤,笋蕈虾汁者,亦以忌油故耳。
  所用之肉,鸡、鱼、虾三者之中,惟虾最便,屑米为面,势如反演掌,多存其末,以备不时之需;即膳己之五香,亦未尝不可六也。拌面之汁,加鸡蛋青一二盏更宜,此物不列于前而附于后者,以世人知用者多,列之又同剿袭耳。

  粉之名目甚多,其常有而适于用者,则惟藕、葛①、蕨②、绿豆四种。藕、葛二物,不用下锅,调以滚水,即能变生成熟。昔人云:“有仓卒客,无仓卒主人。”欲无为仓卒主人,则请多储二物。且卒急救饥亦莫善于此。驾舟车行远路者,此是糇粮中首善之物③。
  粉食之耐咀嚼者,蕨为上,绿豆次之。欲绿豆粉之耐嚼,当稍以蕨粉和之。凡物入口而不能即下,不即下而又使人咀之有味,嚼之无声者,斯为妙品。吾遍索饮食中,惟得此二物。
  绿豆粉为汤,蕨粉为下汤之饭,可称二耐,齿牙遇此,殆亦所谓劳而不怨者哉!

【注释】
① 葛:豆类植物,块根含淀粉,可制成葛粉,供食用和药用。
② 蕨:也叫“蕨菜”或“乌糯”。幼叶可食,即“蕨菜”;根状茎含淀粉,可制“蕨料”,可供食用和药用。
③ 糇粮:干粮。《诗·大雅·公刘》:“乃裹糇粮。”糇,又写作“[钅侯]”。

肉食第三

  “肉食者鄙”①,非鄙其食肉,鄙其不善谋也。食肉之人不善谋者,以肥腻之精液,结而为脂,蔽障胸臆,犹之茅塞其心,使之不复有窍也。此非予之臆说,夫有所验之矣。诸兽食草木杂物,皆狡[橘字木旁换犭]而有智。虎独食人,不得人则食诸兽之肉,是匪肉不食者虎也;虎者,兽之至愚者也。何以知之?考诸群书则信矣。
  “虎不食小儿”,非不食也,以其痴不惧虎,谬谓勇士而避之也。“虎不食醉人”,非不食也,因其醉势猖獗,目为劲故而防之也。“虎不行曲路,人遇之者,引至曲路即得脱。”其不行曲路者,非若澹台灭明之行不曲径②,以颈直不能顾也。使知曲路必脱,先于周行食之矣。《虎苑》云:“虎不能搏狗者,牙爪也。使夫其牙爪,则反伏于狗矣。”迹是观之,其能降人物而借之为粮者,则专恃威猛,威猛之外,一无他能,世所谓“有勇无谋”者,虎是也。
  予究其所以然之故,则以舍肉之处,不食他物,脂腻填胸,不能生智故也。然则“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其说不既有征乎?吾今虽为肉食作俑,然望天下之人,多食不如少食。无虎之威猛而益其愚,与有虎之威而自昏其智,均非养生善后之道也。

【注释】
① 肉食者鄙:语出《左传·庄公三十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本意指坐高官食厚俸的人眼光短浅。
② 澹台灭明:孔子学生,貌丑,但品性端正。史载他“行不曲径,非公事不见卿大夫”。

  食以人传者,“东坡肉”是也①。卒急听之,似非豕之肉,而为东坡之肉矣。东坡何罪?而割其肉以实千古馋人之腹哉!甚矣,名士不可为,而名士游戏之小,尤不可不慎也。至数百载而下,糕、布等物,又以眉公得名②。取“眉公糕”、“眉公布”之名,以较“东坡肉”三字,似觉彼善于此矣。
  而其最不幸者,则有溷厕中之一物,俗人呼为“眉公马桶”。噫!马桶何物,而可冠以雅人高士之名乎?予非不知肉味,而于豕之一物,不敢浪措一词者,虑为东坡之续也。即溷厕中之一物,予未尝不新其制,但蓄之家,而不敢取以示人,尤不敢笔之于书者,亦虑为眉公之续也。

【注释】
① 东坡肉:浙江杭州传统名肴。据古书记载,为北宋著名文人苏东坡创制。苏东坡谪居黄州时,作有煮肉歌说:“黄州好猪肉,价钱等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能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后来在杭州任知府时又改进为以绍酒代水做成红烧肉慰民工,味极鲜美,后流传到民间,名“东坡肉”。
② 眉公:指明代著名文学家、书画家陈继儒,他号眉公,著有《陈眉公全集》。

  物之折耗最重者,羊肉是也。谚有之曰:“羊几贯,账难算,生折对半熟对半,百斤止剩念余斤①,缩到后来只一段。”大率羊肉百斤,宰而割之,止得五十斤,迨烹而熟之,又止得二十五斤,此一定不易之数也。
  但生羊易消,人则知之;熟羊易长,人则未之知也。羊肉之为物,最能饱人,初食不饱,食后渐觉其饱,此易长之验也。凡行远路及出门作事,卒急不能得食者,啖此最宜。秦之西鄙,产羊极繁,土人日食一餐,其能不枵腹者②,羊之力也。
  《本草》载羊肉,比人参、黄芪。参芪补气,羊肉补形。予谓补人者羊,害人者亦羊。凡食者,当留腹中余地以俟其长。倘初食人节而果腹,饭后必有胀而欲裂之形,伤脾坏腹,皆由于此,葆生者不可不知。

【注释】
① 念:“廿”的大写字。“廿”,20。
② 枵腹:空腹,饥饿。枵,中心空虚的树根,引申为空虚无物。

牛·犬

  猪羊之后,当及牛犬。以二物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之不暇,尚忍为制酷刑乎?略此二物,遂及家禽,是亦以羊易牛之遗意也①。

【注释】
① 以羊易牛:事见《孟子·梁惠王上》。原意为有仁爱之心。

  鸡亦有功之物,而不讳其死者,以功较牛犬为稍杀。天之晓也,报亦明不报亦明,不似畎亩、盗贼,非牛不耕,非犬之呔则不觉也。然较鹅鸭二物,则淮阴羞伍绛、灌矣①。烹饪之刑,似宣稍宽于鹅鸭。卵之鹅雄者弗食,重不至斤外者弗食。即不能寿之,亦不当过夭之耳。

【注释】
① 淮阴羞伍降、灌矣:淮阴,指韩信,他曾被汉高祖刘邦由“齐王”贬为“淮阳侯”。绛,绛婴;灌,即灌夫,两人皆汉初名将,而韩信耻与他们同列。事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倪“亻”旁换“鸟”][倪“亻”旁换“鸟”]之肉无他长①,取其肥且甘而已矣。肥始能甘,不肥则同于嚼腊。鹅以固始为最,讯其土人,则曰:“豢之之物,亦同于人。食人之食,斯其肉之肥腻亦同于人也。”犹之豕肉以金华为最,婺人豢豕,非饭即粥,故其为肉也甜而腻。然则固始之鹅,金华之豕,均非鹅豕之美,食美之也。食能美物,奚俟人言?归而求之,有余师矣。但授家人以法,彼虽饲以美食,终觉饥饱不时,不似固始、金华之有节,故其为肉也,犹有一间之殊。盖终以禽兽畜之,未尝稍同于人耳。“继子得食,肥而不泽。”其斯之谓欤?
  有告予食鹅之法者,曰:“昔有一人,善制鹅掌。每豢肥鹅将杀,先熬沸油一盂,投以鹅足,鹅痛欲绝,则纵之池中,任其跳跃。已而复擒复纵,炮瀹如初。若是者数四,则其为掌也,丰美甘甜,厚可径寸,是食中异品也。”予曰:“惨者斯言,予不愿听之矣!物不幸而为人所畜,食人之食,死人之事。偿之死亦足矣,奈何未死之先又加若是之惨刑乎?二掌虽美,入口即消,其受痛楚之时,则有百倍于此者。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忍人不为,况稍具婆心者乎?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过于此者。”

【注释】
①[倪“亻”旁换“鸟”][倪“亻”旁换“鸟”]:本为鹅叫声,此处指鹅。

  禽属之善养生者,雄鸭是也。何以知之,知之于人之好尚。诸禽尚雌,而鸭独尚雄;诸禽贵幼,而鸭独贵长。故养生家有言:“烂蒸老雄鸭,功效比参芪。”使物不善养生,则精气必为雌者所夺,诸禽尚雌者,以为精气之所聚也;使物不善养生,则情窦一开,日长而日瘠矣,诸禽贵幼者,以其泄少而存多也。雄鸭能愈长愈肥,皮肉至老不变,且食之与参芪比功,则雄鸭之善于养生,不待考核而知之矣。然必俟考核,则前此未之闻也。

野禽·野兽

  野味之逊味者,以其不能尽肥;家味之逊于野味着,以其不能有香也。家味之肥,肥于不自觅食而安享其成;野味之香,香于草木为家而行止自若。是知丰衣美色,逸处安居,肥人之事也;流水高山,奇花异木,香人之物也。肥则供刀俎,靡有孑遗;香亦为人朵颐,然或有时而免。二者不欲其兼,舍肥从香而已矣。
  野禽可以时食,野兽则偶一尝之。野禽如雉、雁、鸠、鸽、黄雀、鹌鹑之属,虽生于野,若畜于家,为可取之如寄也。野兽之可得者,惟兔,獐、鹿、熊、虎诸兽岁不数得,是野味之中又分难易。难得者何?以其久住深山,不入人境,槛阱之入①,是人往觅兽,非兽来挑人也。禽则不然,知人欲弋而往投之②,以觅食也,食得而祸随之矣。是兽之死也,死于人;禽之毙也,毙于己。食野味者,当作如是观。惜禽而更当惜兽,以其取死之道为可原也。

【注释】
① 槛阱:槛,捕捉野兽的笼子;阱,捕捉野兽的陷阱。
② 弋:系着绳子的箭,这里指人们想捕捉禽鸟的各种设置。

  鱼藏水底,各自为天,自谓与世无求,可保戈矛之不及矣。乌知细罟之奏功①,较弓知[上四下且]罘为更捷②。无事竭泽而渔,自有吞舟不漏之法。然鱼与禽兽之生死,同是一命,觉鱼之供人刀俎,似较他物为稍宜。何也?水族难竭而易繁。胎生卵生之物,少则一母数子,多亦数十子而止矣。鱼之为种也似粟,千斯仓而万斯箱,皆于一腹焉寄之。苟无沙汰之人,则此千斯仓而万箱者生生不已,又变而为恒河沙数③。至恒河沙数之一变再变,以至千百变,竟无一物可以喻之,不几充塞江河而为陆地,舟楫之往来能无恙乎?故渔人之取鱼虾,与樵人之伐草木,皆取所当取,伐所不得不伐者也。我辈食鱼虾之罪,较食他物为稍轻。兹为约法数章,虽难比乎祥刑④,亦稍差于酷吏。
  食鱼者首重在鲜,次则及肥,肥而且鲜,鱼之能事毕矣。然二美虽兼,又有所重在一者。如鲟、如鲫、如鲤,皆以鲜胜者也,鲜宜清煮作汤;如鳊、如白、如鲥、如鲢,皆以肥胜者也,肥宜厚烹作脍。
  烹煮之法,全在火候得宜,先期而食者肉生,生则不松;过期而食者肉死,死则无味。宴客之家,他馔或可先设以待,鱼则必须活养,候客至旋烹。鱼之至味在鲜,而鲜之至味又在初熟离釜之片刻,若先以待,是使鱼之至美,发泄于空虚无人之境;待客至而再经火气,犹冷饭之复饮,残酒之再热,有其形而无其质矣。煮鱼之水忌多,仅足伴鱼而止,水多一口,则鱼淡一分。司厨婢子,所利在汤,常有增而复增,以致鲜味减而又减者,志在厚客,不能不薄等庖人耳。更有制鱼良法,能使 鲜肥迸出,不失天真,迟速咸宜,不虞火候者,则莫妙于蒸。轩之镟内,入陈酒、酱油各数盏,覆以瓜姜及蕈笋诸鲜物,紧火蒸之极熟。此则随时早暮,供客咸宜,以鲜味尽在鱼中,并无一物能侵,亦无一气可泄,真上着也。

【注释】
① 细罟:密网。罟,捕鱼的网。
② [上四下且]罘:捕兽的网。 ,捕兔的网;罘,捕鹿的网。
③ 恒河沙数:佛经中语,形容数量多到无法计算。
④ 祥刑:指古代之象刑,如给犯法的人头上插草,以示惩罚。

  笋为蔬食之必需,虾为荤食客需,皆犹甘草之于药也。善治荤食者,以焯虾之汤和入诸品,则物物皆鲜,亦犹笋汤之利于群蔬。笋可孤行,亦可并用;虾则不能自主,必借他物为君。若以煮熟之虾单盛一簋,非持华筵必无是事,亦且令食者索然。惟醉者,糟者,可供匕箸。是虾也者,因人成事之物,然又必不可无之物也。“治国若烹小鲜”①,此小鲜之有裨之有裨于国者。

【注释】
① 治国若烹小鲜:语出《老子》第60章,原文为:“治大国若烹小鲜。”

  “新粟米炊鱼子饭,嫩芦笋煮鳖裙羹。”林居之人述此以鸣得意,其味这鲜美可知矣。予性于水族无一不嗜,独与鳖不能,食多则觉口燥,殊不可解。一日邻人网得巨鳖,召众食之,死者接踵,染指其汁者,亦病数月始痊。予以不喜食此,得免于召,遂得免于死。岂性之所在,即命之所在耶?
  予一生侥幸之事难更仆数,乙未居上林①,邻家失火,三面皆焚,而予居无恙,己卯之夏②,遇大盗于虎爪山,贿以重资者得免,不则立毙,予囊无一钱,自分必死,延颈受诛,而盗不杀;至于甲申、乙酉之变③,予虽避兵山中,然亦有时入郭,其至幸者,才徙家而家焚,甫出城而城陷,其出生入死,皆在斯须倏忽之间。噫!予何修而得此于天哉?报施无地,有强为善而已矣。

【注释】
① 乙未:清顺治2年,公元1655年。
② 己卯:明崇祯12年,公元1639年。
③ 甲申、乙酉之变:甲申,公元1644年;乙酉,公元1645年。全句指1644年明亡于清。

  予于饮食之美,无一物不能言之,且无一物不穷其想象,竭其幽渺而言之;独于蟹螯一物,心能嗜之,口能甘心,无论终身一日皆不能忘之,至其可嗜、可甘与不可忘之故,则绝口不能形容之。此一事一物也者,在我则为饮食中之痴情,在彼则为天地间之怪物矣。
  予嗜此一生,每岁于蟹之未出时,即储钱以待。因家人笑予以蟹为命,即自呼其钱为“买命钱”。自初出之日始,至告竣之日止,未赛马虚负一夕、缺陷一时。同人知予癖蟹,招者饷者,皆于此日,予因呼九月十月为蟹秋。虑其易尽而难继,又命家人涤瓮酿酒以备糟之醉之之用。糟名“蟹糟”。酒名“蟹酿”,瓮名“蟹瓮”,向有一婢,勤于事蟹,即易其名为蟹奴,今亡之矣。
  蟹乎!蟹乎!汝于吾之一生,殆相终始者乎?所不能为汝生色者,未尝于有螃蟹无监州处作郡,出俸钱供大嚼,仅以悭囊易汝。即使日购百筐,除供客处,与五十口家人分食,则入腹者有几何哉?蟹乎!蟹乎!吾终有愧于汝矣。
  蟹之为物至美,而其味坏于食之之人。以之为羹者,鲜则鲜矣,而蟹之美质何在?以之为脍者,腻则腻矣,而蟹之真味不存。更可厌者,断为两截,和以油、盐、豆粉而煎之,使蟹之色、蟹之香与蟹之真味全失。此皆以嫉蟹之多味,忌蟹之美观,而多方蹂躏,使之泄气而变形者也。
  世间好物,利在孤行,蟹之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之至极,更无一物可以上之。和以他味着,犹之以爝火助日,掬水益河,冀其有裨也,不亦难乎?
  凡食蟹者,只合全其故体,蒸而熟之,贮以冰盘,列之几上,听客自取自食。剖一筐,食一筐,断一螯,食一螯,则气与味纤毫不漏。出于蟹之躯壳者,即入于人之口腹,饮食之三味,再有深入于此者哉?凡治他具,皆可人任其劳,我享其逸,独蟹与瓜子、菱角三种,必须自任其劳。旋剥旋食则有味,人剥而我食之,不特味同嚼蜡,且似不成其为蟹与瓜子、菱角,而别是一物者。此与好香必须自焚,好茶必须自斟,童仆虽多,不能任其力者,同出一理。讲饮食清供之道者,皆不可不知也。
  宴上客者势难全体,不得已而羹之,亦不当和以他物,惟以煮鸡鹅之汁为汤,去其油腻可也。
  瓮中取醉蟹,最忌用灯,灯光一照,则满瓮俱沙,此人人知忌者也。有法处之,则可任照不忌。初醉之时,不论昼夜,俱点油灯一盏,照之入瓮,由与灯光相习,不相忌而相能,任凭照取,永无变沙之患矣。(此法都门有用之者)

零星水族

  予担簦二十年①,履迹几遍天下。四海历其三,三江五湖则俱未尝遗一,惟九河未能环绕,以其迂僻者多,不尽在舟车可抵之境也。
  历水既多,则水族之经食得,自必不少,因知天下万物之繁,未有繁于水族者,载籍所列诸鱼名,不过十之六七耳。常有奇形异状,味亦不群,渔人竟日取之,土人终年食之,咨询其各,皆不知为何物者。无论其他,即吴门、京口诸地所产水族之中,有一种似鱼非鱼,类状河豚而极小者,俗名斑子鱼,味之甘美,几同乳酪,又柔滑无骨,真至味也,而本草、食物诸书,皆所不载。近地且然,况寥郭而迂僻者乎?
  海错之至美,人所艳羡而不得食者,为闽之“西施舌”、“江瑶柱”二种。“西施舌”予既食之,独“江瑶柱”未获一尝,为入闽恨事。所谓“西施舌”者,状其形也,白而洁,光而滑,入口咂之,俨然美妇之舌,但少朱唇皓齿牵制其根,使之不留而即下耳。此所谓状其形也。若论鲜味,则海错中尽有过之者,未甚奇物,朵颐此味之人,但索美舌而咂之,即当屠门大嚼矣。其不甚著名而有异味者,则北海之鲜鳓,味并鲥鱼,其腹中有肋,甘美绝伦。世人以在鲟鳇腹中者为“西施乳”,若与此肋较短和,恐又有东家西家之别耳。
  河豚为江南最尚之物,予亦食而甘之。但询其烹饪法,则所需之作料甚繁,合而计之,不下十余种,且又不可缺一,缺一则腥而寡味。然则河豚无奇,乃假众美成奇者也。有如许调和之料施之他物,何一不可擅长,奚必假杀人之物以示异乎?食亦可,不食亦可。若江南之鲚,则为春馔中妙物。食鲥鱼及鲟鳇有厌时,鲚则愈嚼愈甘,至果腹而犹不能释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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