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在本文的前两部分,我们通过对有关材料的考察,具体地剖析了戴不凡同志的“《红楼梦》 旧稿为石兄所作”说,证明了戴不凡同志所谓的《 红楼梦》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是一位乌有先生。戴不凡同志为什么会“考证”出这么一个“石兄曹竹村”,而且给他“考证”出这么一份具体详细的履历呢?这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如对有些材料采取望文主义、随意曲解的态度,在立论上靠单文孤证,主观武断等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恐怕还是那个“自传说”的幽灵在作怪。所不同的是,胡适的“自传说”把《红楼梦》说成是“曹雪芹的自叙传”,用贾宝玉来附会曹雪芹,戴不凡同志把《红楼梦》 看成是石兄(竹村)的自叙传,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 也许戴不凡同志会说.我是说“《风月宝鉴》日稿是“石兄( ?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没有说“新稿”《红楼梦》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的确,在这两篇文章中,戴不凡同志总是开口闭口“旧稿”如何如何,但是,加上这“旧稿”二字是否能掩饰住问题的实质呢?还是让我们把戴不凡同志“考证”出来的“石兄”(竹村)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对照一下吧。 一、贾宝玉是贾妃(假妃)的弟弟,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的弟弟。 二、贾宝玉挨打时乱叫姐姐妹妹可以解痛,石兄(竹村) “写书时要用乱喊姐姐妹妹来解痛”。 三、贾宝玉最不喜务正,不愿读书,反对功名仕进,“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为贾政所讨厌;石兄(竹村)“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为曹寅所不喜欢。 四、贾宝玉经过“省亲”的场面,石兄(竹村)目睹“南巡”的盛举。 五、贾宝玉在大观园女孩子队中“厮混”,石兄(竹村)也过着“依红偎翠的生活”。 六、贾宝玉经历过和林黛玉恋爱过程中的种种烦恼,石兄(竹村〕 为了所爱之人“千方百计不舒怀”, “泪眼愁眉难改”。 七、贾宝玉醉后掷杯发脾气,石兄(竹村)也是醉后“碎闹”。 八、贾宝玉乘酒兴续《 南华经》 ,石兄(竹村)也续过《庄子》 即《 南华经》 。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也许戴不凡同志会说.我是说“《风月宝鉴》日稿是“石兄( ?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没有说“新稿”《红楼梦》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的确,在这两篇文章中,戴不凡同志总是开口闭口“旧稿”如何如何,但是,加上这“旧稿”二字是否能掩饰住问题的实质呢?还是让我们把戴不凡同志“考证”出来的“石兄”(竹村)和《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对照一下吧。
一、贾宝玉是贾妃(假妃)的弟弟,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的弟弟。
二、贾宝玉挨打时乱叫姐姐妹妹可以解痛,石兄(竹村) “写书时要用乱喊姐姐妹妹来解痛”。 三、贾宝玉最不喜务正,不愿读书,反对功名仕进,“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为贾政所讨厌;石兄(竹村)“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为曹寅所不喜欢。 四、贾宝玉经过“省亲”的场面,石兄(竹村)目睹“南巡”的盛举。 五、贾宝玉在大观园女孩子队中“厮混”,石兄(竹村)也过着“依红偎翠的生活”。 六、贾宝玉经历过和林黛玉恋爱过程中的种种烦恼,石兄(竹村〕 为了所爱之人“千方百计不舒怀”, “泪眼愁眉难改”。 七、贾宝玉醉后掷杯发脾气,石兄(竹村)也是醉后“碎闹”。 八、贾宝玉乘酒兴续《 南华经》 ,石兄(竹村)也续过《庄子》 即《 南华经》 。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三、贾宝玉最不喜务正,不愿读书,反对功名仕进,“潦倒不通庶务,愚顽怕读文章”,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为贾政所讨厌;石兄(竹村)“背父兄教育”“负师友规训”,为曹寅所不喜欢。 四、贾宝玉经过“省亲”的场面,石兄(竹村)目睹“南巡”的盛举。 五、贾宝玉在大观园女孩子队中“厮混”,石兄(竹村)也过着“依红偎翠的生活”。 六、贾宝玉经历过和林黛玉恋爱过程中的种种烦恼,石兄(竹村〕 为了所爱之人“千方百计不舒怀”, “泪眼愁眉难改”。 七、贾宝玉醉后掷杯发脾气,石兄(竹村)也是醉后“碎闹”。 八、贾宝玉乘酒兴续《 南华经》 ,石兄(竹村)也续过《庄子》 即《 南华经》 。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四、贾宝玉经过“省亲”的场面,石兄(竹村)目睹“南巡”的盛举。 五、贾宝玉在大观园女孩子队中“厮混”,石兄(竹村)也过着“依红偎翠的生活”。 六、贾宝玉经历过和林黛玉恋爱过程中的种种烦恼,石兄(竹村〕 为了所爱之人“千方百计不舒怀”, “泪眼愁眉难改”。 七、贾宝玉醉后掷杯发脾气,石兄(竹村)也是醉后“碎闹”。 八、贾宝玉乘酒兴续《 南华经》 ,石兄(竹村)也续过《庄子》 即《 南华经》 。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五、贾宝玉在大观园女孩子队中“厮混”,石兄(竹村)也过着“依红偎翠的生活”。 六、贾宝玉经历过和林黛玉恋爱过程中的种种烦恼,石兄(竹村〕 为了所爱之人“千方百计不舒怀”, “泪眼愁眉难改”。 七、贾宝玉醉后掷杯发脾气,石兄(竹村)也是醉后“碎闹”。 八、贾宝玉乘酒兴续《 南华经》 ,石兄(竹村)也续过《庄子》 即《 南华经》 。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六、贾宝玉经历过和林黛玉恋爱过程中的种种烦恼,石兄(竹村〕 为了所爱之人“千方百计不舒怀”, “泪眼愁眉难改”。 七、贾宝玉醉后掷杯发脾气,石兄(竹村)也是醉后“碎闹”。 八、贾宝玉乘酒兴续《 南华经》 ,石兄(竹村)也续过《庄子》 即《 南华经》 。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七、贾宝玉醉后掷杯发脾气,石兄(竹村)也是醉后“碎闹”。
八、贾宝玉乘酒兴续《 南华经》 ,石兄(竹村)也续过《庄子》 即《 南华经》 。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九、贾宝玉被抄家后“悬崖撒手”当了和尚,石兄(竹村)在曹家被抄后“遁入空门”.
如此等等。石兄曹竹村其人和“新稿”《 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何其相似乃尔! 看看这一“考证”的结果,请问,戴不凡同志用“旧稿”二字所作的“保留”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戴不凡同志说,“旧稿经过另一手重新改写加工”, “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更不可以“采用类比的方法”,但是事实上,戴不凡同志拿来类比石兄曹竹村的贾宝玉不仍然是他所谓“新稿,《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而不是所谓”旧稿”中的贪宝玉吗?簸不凡同志口口声声“旧稿”如何,但他据以“考证”石兄曹竹村的却不是“旧稿”而是“新稿”,那么,说《 红楼梦》 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不是比说“《风月宝鉴》 旧稿”是“石兄(?竹村)的一部带自叙性质的小说”更老实、更符合戴不凡同志的看法的实际吗?一再标榜“旧稿”是立论的出发点,而实际却悄悄地从“新稿”中抽取材料,这“旧稿”二字,岂不是愚弄读者的“障眼法”!
胡适“自传说”的基本公式是曹雪芹~贾宝玉。戴不凡同志实际上反对而只是这个公式的形式,而不反对这个公式的实质,即作者——贾宝玉。他在曲解脂批的基础上“找到”了一位“石兄”,用“石兄”取代了曹雪芹,从而确立了一个“新”的公式:石兄——贾宝玉,用戴不凡同志的说法,就是贾宝玉是“ ‘石头’化身”。经过这番“取代”手续之后,戴不凡同志就开始放手地把贾宝玉的身份、经历、思想性格的主要特点附会到石兄(竹村)身上,按照贾宝玉的面貌,塑造了所谓“旧稿”作者石兄曹竹村,以武断或推测之语作为信史,而且越说越象煞有介事。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戴不凡同志批判胡适和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的考证作者的方法,指出“如果采用类比的方法,拿小说去考证历史,那就不可能揭示历史的真相,而只能使历史变成了‘小说,”。但是,戴不凡同志把贾宝玉说成是“‘石头’化身”,按贾宝玉的“行状”编写石兄(竹村)的传记,这不同样也是“类比”吗?戴不凡同志这样的“类比”确实不同于胡适“把贾府世系和曹家世系列表加以类比”那种“刻舟求剑的方法”,而是“灵活”多了。但是,我们觉得既然同样把《红楼梦》 看作是作者的“自叙传”,胡适那种把贾府世系与曹家世系类比的方法多少还“公平”一点,因为他使用这种类比法使贾家的四代人,其中包括贾源、贾代善、贾赦、贾政、贾宝玉等进入了曹家宗谱。戴不凡同志只给贾宝玉在曹家宗谱中安了席位,而把贾家的其他重要人物统统拒之于曹家宗祠的大门之外,这样厚此薄彼,恐怕难以服众。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 红楼梦》 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作者自云“将真事隐去”. “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这部小说虽然以作者的生活经验为基础,却是经过虚构加工而成。贾宝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虽然作者也把自己的某些思想感情赋予这个形象,但作为文学中的典型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显然是经过了很大的夸张、集中和虚构的,因此决不能视为作者的化身。对此,脂批说的非常清楚:“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为人,是我们于书中见面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倘若贾宝玉真的象戴不凡同志所说,是“石兄曹竹村”的化身,曹家真有这么一位酷肖宝二爷的曹二爷,熟悉曹家旧事而又喜欢以《红楼梦》创作的“个中人”自炫的脂砚斋,大概绝不会如此熟视无睹吧?这条脂批,就足以打破戴不凡同志所谓“旧稿”是“石兄曹竹村”“一部带有自叙性质的小说”这一向壁虚构。戴不凡同志用贾宝玉的经历、思想、性格来拼凑“石兄曹竹村”的传记,那就是虚构基础上的附会了。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戴不凡同志关于所谓料日稿作者”石兄(竹村)的考证,除了受“自传说”的影响.把文学和历史纠缠在一起,还有一个间题,就是他的考证跟着脂砚斋们走,迷信脂批,同时又对某些脂批作了主观的穿凿附会的解释。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无可否认,脂砚斋是和曹雪芹相当亲近的人,他熟悉曹雪芹创作《 红楼梦》 的情况。脂批中的一些批语给我们提供了《 红楼梦》 作者曹雪芹情况的某些事实线索,使我们能够了解作者处理生活素材一些情况,但是,脂批有严重的根本性的错误。第一,把作品对贾宝玉的描写看成作者“自悔”,因为作者“自譬石头”而把贾宝玉的思想行为完全看成是作者的思想行为,这可以说是开始了“自传说”的端倪,第二,把作品中根据一定的事实而虚构加工的人物、情节看作是作者有意“瞒人”或故弄“狡猾”,只有他偏能从“画家烟云模糊处”窥知底蕴,这又挑起了“索隐派”心中的疑窦,第三,《红楼梦》中流露出作者一些虚无空幻和宿命论的消极思想,这本来不是全书的“主旨”,脂批对这种思想却大加发挥,大谈“梦”、“幻”、“情幻” ,这可以说是“色空说”的滥觞,第四,脂砚斋并不真正懂得文学艺术的特点.他能看出书中某些情节的最初的生活原型和素材来源,但并不完全理解生活原型和素材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后的意义和作用。另外,《红楼梦》中使脂砚斋“伤心”“堕泪”以至“失声哭”出的某些情节成细节,并不全属实有,更多的倒是脂砚斋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勾起旧事,借题发挥。如果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作可靠的材料基础,就可能造成《红楼梦》研究中的许多错误。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戴不凡同志对脂批的曲解与穿凿附会,在本文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我们已经指出一些,不再逐条列举。这里只谈谈戴不凡同志由脂批的错误而导致的错误看法。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周旋于钗黛晴袭之间,“爱博心劳”,产生许多烦恼,由烦恼流于老庄的虚无思想,趁酒兴续了一段《 庄子》 。脂砚斋批道:“趁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里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怎不令人拍案叭绝里”本来,作者写宝玉趁酒兴而续《 庄子》 ,不过是交代宝玉续《 庄子》 时具体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脂砚斋由于把宝玉与作者等同,却认为作者写宝玉“趁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续《庄子》是作者酒后而为,否则那里“敢续《 庄子》 ”。这显然是对作品中的艺术描写的曲解。戴不凡同志不去分辨这条脂批的错误,反而胡乱点断,把“谓余何人耶,敢续《 庄子》 ”这两句划为所谓“旧稿作者石兄自己的谦词”,于是这段脂批就变成了脂砚斋与“曹竹村”的对话,脂现斋说:“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作者自占地步处。”“曹竹村”自谦地说.“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这样一解,非但“极其晓畅”,非但给“石兄曹竹村”的“长寿”找出一条证据,而且简直是变案头批语而成“场上之文”,可以进行“对白”了。然而,这不过是错上加错罢了。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庚辰本第十七、十八回写元春省亲,作者交代宝玉自小受长姊元春的教育培植,“其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于。”脂批批道:“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互俺先姊先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l ”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推断“石兄”身份的一条重要证据。戴不凡同志说:“这条明显出于畸笏手笔的批语,说明了实即以曹寅长女纳尔苏为模特儿的‘贾(假)妃’同是畸笏(即曹頫)和‘石头’化身的宝玉的姊姊。因此作书人和批书人都该是曹寅的子侄辈”。其实,这条批语显然是批者由书中描写的元春与宝玉的姐弟之情勾起自己丧姊的悲痛,借题发挥,发一通感叹,并不表明批者一定有一位当过皇妃或王妃而又“先逝”的姊姊。戴不凡同志却从这条借题发挥的批语出发,把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与贾妃等同,把作者与宝玉等同,同时又无端地把这条脂批断给畸笏,又把畸笏断为曹頫,在这条批语的基础上多方钩稽,以实拟虚,虚实牵合,以至终于考出石兄为曹寅子侄辈,这样建立在脂批中一条借题发挥批语上的“考证”,就未免过于玄虚了。而且,如果仔细研究一下,戴不儿同志通过这条脂批请出贾妃元春来,不但不能给“石兄”(竹村)是纳尔苏王妃之弟的结论帮上什么大忙,反而倒败事有余。按《红楼梦》中的交代,元春为“长姊”,宝玉为“幼弟”, “名分虽为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而按戴不凡同志的推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生于康熙二十九年的“本年或明年” ,石兄竹村生于“康熙三十年左右”。康熙二十九年的“明年”是康熙三十年,“康熙三十年左右”至少应当包括康熙二十九年,这样,纳尔苏王妃是石兄(竹村)的姐姐还是妹妹,恐怕还很难说,即使纳尔苏王妃比石兄(竹村)大一岁半岁,说“情同母子”,恐伯也是大背常情吧?用贾宝玉来附会石兄(竹村),恐伯是很难避免这种“扶得东来西又倒” ,左支右细,捉襟见肘的窘境的。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再如,甲戌本第十六回回前总批.“借省亲写南巡,出脱多少忆昔感今。”这是戴不凡同志据以否定曹雪芹是《 红楼梦》 创作者的一条重要批语.戴不凡同志完全肯定这条批语,他认为.小说“借省亲写南巡,是谁也否认不了的”,而曹雪芹没有赶上南巡,“他心中的‘多少’的‘昔’是从何‘忆’出来的呢?" 所以戴不凡同志断定曹雪芹不可能是《 红楼梦》 旧稿作者。但是,只要不是抱着“自传说”的偏执之见,就可以看出这条脂批是错误的。《红楼梦》关于元春省亲的描写,在于揭露贵族官僚的穷极奢侈的靡费和封建主义伦理纪纲的残酷虚伪,同时,以省亲盖大观园作“由头”,给宝玉黛玉及贾府中的其他女孩子安排一个比较自由的生活天地。这那里是什么“借省亲写南巡”呢?曹雪芹写“省亲”那里有什么“忆昔感今”的情绪呢?曹雪芹写省亲,可能把康熙南巡的某些生活素材、场而经过艺术加工融入作品,脂砚斋看出“省亲”这一情节的素材来源,但他把写“省亲”说成是写“南巡”,这就错了。戴不凡同志根据这条错误的脂批,联系曹雪芹的年令不可能赶上康熙南巡,无“昔”可“忆”,从而否定了曹雪芹是《红楼梦》的创作者,这就比脂砚斋走的更远了。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凡此种种,可以看出,迷信脂批,不加分辨地把脂批当成无可怀疑的材料,在《 红楼梦》 研究上是必然要走入歧途的。戴不凡同志以为,考证出石兄不是曹雪芹,就可以使《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的说法“砍去双脚”,“印面朝天”, “翻倒在地”。然而我们看到,接着站起来的是一个新的怪物。“石兄自叙传”说。而这“石兄自叙传”说比“曹雪芹自传”说更荒唐,因为曹雪芹毕竞还实有其人,而“石兄”(曹竹村)则是一位“亡是公”史戴不凡同志说别人研究《红楼梦》作者的方法是“煮沙成撰,历劫不成”,然而,戴不凡同志自己“煮”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块“石头”。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
[1] 裕瑞:《 枣窗随笔》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 ,不知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见一粟:《红楼梦卷》 第一册,第113页)又,王梦阮《红楼梦索隐》提要:“是书成于悼红轩中,曹雪芹先生增删五次,此书巾所明言者。……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入。”(见一票:《红楼梦卷》第一册.第297页〕 方豪《红楼梦新考》 :“其书必为雪芹先人所著,由雪芹删改成”. (见人民文孚出版社《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三辑330页)
[2] 这十条脂批,可查看俞平伯《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1960年新1 版.第122页,135页、140页、230页、282页、285 页、295 页、316页、485页。[3]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5页、8页、61 页、89 页、128页.141页、237 页、201 页、334页、362 页.[4] 可查看《脂砚斋红楼梦辑评》 9页、50页、98页、203 页,238 页、262 页、290页、302页、390页。
[5] 鲁迅《 中国小说史略》250页。
[6]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84页.《内务府总赫奕笑等奏带钡桑额连生等引见折》。[7]见上书177 页、180页
[8]故官娜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189页。
[9] 李煦别号‘竹村”,是卞孝宣先生考证出的。卞文《 红楼梦资料》载于周汝昌《红楼梦新证》 447 – 449页。
[10]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 41 页。
[11]转引自《红楼梦新证》435页。
【原载】 《 北方论丛》 1979 年第5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