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一起公布。第一批2003年10月8日公布,共10个镇;第二批2005年9月16日公布,共34个镇;第三批2007年6月9日公布,共41个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评选依据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2003年10月8日发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进行。 根据各地评选推荐,截止2007年5月,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先后公布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85座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72座。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一起公布。 第一批2003年10月8日公布,共12个村;第二批2005年9月16日公布,共24个村;第三批2007年6月9日公布,共36个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依据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2003年10月8日发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进行。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一批)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二批)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二批)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第三批)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三批)